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新冠肺炎期民事案件审理的指导意见
〖壹〗、《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司法理念与纠纷解决:各级法院要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作用 ,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前置,调解优先 ,引导当事人和解协商 、共担风险,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和基层 。

〖贰〗、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 ,旨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社会和经济秩序及社会公平正义。
〖叁〗 、020年4月16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肆〗、今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 ,该意见旨在通过司法手段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确保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既合法合规,又兼顾各方利益和社会稳定 。
〖伍〗、《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重点内容如下:合同案件审理买卖合同:疫情未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成本增加或产品降价,受不利方请求调整价款或变更履行期限的,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处理。
〖陆〗 、《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主要内容如下: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挥司法调节社会关系的作用,积极参与诉源治理 。
熊律师说:《比较高院涉疫情民事案件指导意见》通俗归纳
〖壹〗、020年4月16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贰〗、在本案中 ,熊律师结合《关于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来综合判断。他指出,鲍毓明作为养父,对养女负有特殊的监护职责 ,这种职责在生活中极易形成优势地位,从而导致养女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被迫与其发生性关系 。因此 ,鲍毓明的行为应当被视为强奸罪。
〖叁〗 、对“5月1日起,法院不再主动告知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通俗理解为:新规将法院“主动告知变更诉讼请求 ”的义务调整为“将法律关系性质或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审理”,更尊重当事人处分权,但可能延长诉讼时间。
〖肆〗、在广州外籍患者殴打护士事件中 ,警方依据多部法律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体现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此类事件中,外国人若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或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将依法受到与中国人同等的制裁,不存在“超国民待遇”或“法律豁免 ” 。
〖伍〗、熊律师的说法是正确的,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确实践踏了教育公平底线。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行为 ,不仅是对被顶替者个人权利的严重侵犯,更是对教育公平原则的公然践踏。以下是对此行为的详细分析:侵犯受教育权利: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它关乎每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
〖陆〗 、限期出境是专门针对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因违法我国相应规定而作出的行政处罚。

涉新冠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北京朝阳法院案例
北京朝阳法院(2020)京0105民初27932号案例中 ,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0年7月1日解除,出租方返还押金8万元,未支持退还7万元租金的诉请。该判决综合考量了疫情影响、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利益平衡 ,符合法律对不可抗力、合同解除及公平原则的规定 。
典型案例包括:德保县人民法院判决:某酒店因疫情停业,法院判决免除两个月租金共计30330元;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判决:个体商户停业期间,房东减免部分租金700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茶馆暂停营业期间,租金由双方各承担50%。
朝阳法院判决房东王女士退还押金并支付利息。具体分析如下:案件背景曹先生作为租客 ,于2022年8月租住王女士房屋,每月租金7000元,押一付六 。退租时 ,王女士以“不了解合同细则 、未核实水表底数、曹先生欠付水费115元”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并拉黑曹先生微信。
019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明确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的人员为高某。具体案例及背景如下:高某案:拖欠租金引发的限高措施2019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被告高某因长期拖欠租金 ,被法院判决需支付租金、违约金及诉讼费用共计20余万元。
北京朝阳法院执行局制定并公布了《关于做好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案件执行工作的规定》,旨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执行规定》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4月14日上午 ,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该院执行局制定的《执行规定》。
涉及新冠疫情的案件怎么判?
〖壹〗 、涉及新冠疫情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 ,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核心原则是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贰〗 、北京朝阳法院(2020)京0105民初27932号案例中,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0年7月1日解除 ,出租方返还押金8万元,未支持退还7万元租金的诉请。该判决综合考量了疫情影响、合同履行情况及双方利益平衡,符合法律对不可抗力、合同解除及公平原则的规定。
〖叁〗 、黎某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顺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一年 。案件背景与当事人信息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显示,2020年3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黎某(女 ,38岁,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美国某制药公司员工)带着全家从美国回京。
比较高院: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纠纷,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比较高检出台的11条意见围绕服务保障“六稳 ”“六保” ,涵盖惩治犯罪、保护企业、金融秩序维护、脱贫攻坚 、司法理念落实及法律监督六大方面,具体内容如下:惩治犯罪,营造稳定社会环境重点打击妨害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网络犯罪 、非法放贷及“套路贷”等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
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妥善处理涉疫纠纷:针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 、商铺租赁等纠纷 ,司法机关应快速响应,妥善处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
“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 、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分别是:保居民就业 、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保基层运转。中央首次提出“六稳 ”是在2018年7月,当时 ,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外部环境发生明显变化,经济运行稳中有变 ,稳中有忧 。
经济向好,迎难而上,北京精准施策护航“六稳六保”随着新冠疫情的不断变化发展 ,全国上下灵活调整应对举措,但党和国家始终将人民的生命健康放在首位,这是应对疫情挑战的最根本原则。
月25日 ,天津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为天津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措施》,通过营造“五个”环境 ,细化检察职能,为天津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关于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指导意见
〖壹〗、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合理认定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依法维护合同效力:合同具备履行条件应继续履行,拒绝履行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因疫情导致延期履行 ,除非延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否则一般不支持解除合同或要求承担延期违约责任。
〖贰〗、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对积极配合但受疫情影响导致履行法律义务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或感染新冠肺炎、疑似新冠肺炎及被依法隔离的被执行人 ,应积极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配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叁〗、指导纠纷审理 ,统一裁判尺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的背景下,与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涉外商事海事纠纷还将持续出现 。《指导意见(三)》的出台,对于依法妥善审理与疫情相关的涉外商事海事等纠纷案件 ,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肆〗 、江苏省:明确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浙江省:发布了关于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实施意见 ,明确了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原则,包括鼓励合同继续履行、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妥善处理不可抗力引起的纠纷等 。









